农村房产证明
农村房产证明哪里开?
农村房产证明哪里开?
农村房产证明哪里开:县/镇国土局。因为农村房产证办理是建房之时,经村委会申请审批后,在乡镇国土资源局办理完善手续,再由国土局工作人员亲自农户核实,实际建房面积与办理记载面积是否相符合,核实无误才签发房屋产权证。所以农村房产证明在县/镇国土局开!
农村房产证明哪里开?
1、乡镇上有乡镇建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宅基地的使用及房屋建造情况,核实后,签字盖章。
2、县级规划部门,负责审核。审核后,由乡镇一级的主管部门发证。
农村房证明可以去村委会写个证明,外地户口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本地户口可以直接去房管局开具房产证明。
在开房产证明时,需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如是提供结婚证必须夫妻双方到场,分别查询两人名下的房产,如实一个人去必须提供近期的民政局开具的单身证明或离婚证)。
农村房屋产权证明怎么办理?
(一)、农村房产证申请条件
首先是本乡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的所在村是中心村(屯),确实有建设房屋需要的农户
(二)、农村房产证办理需要的资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2、建房申请
(三)、农村房产证办理程序: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四)农村房产证办理费用
农村房产证办理费用并不多,各地可能有所不同,具体可咨询当地房管部门。具体的费用有:
1、测绘费1元/m2
2、登记费80元/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
1、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2、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3、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4、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5、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房屋产权证明办理其实也很简单,只要准备好材料,房子建好后,就可以办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