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的基本理论怎么通俗理解

保证制度解释?

保证制度解释?

是指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作出的一项承诺,保证制度将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的效力期间为或者不为特定的行为,保证制度或者某种事实状态的确定存在,作为保险人受保险合同约束并承担保险责任的条件。围绕这一行为建构的制度为保证制度。
保证制度的核心内容为保险合同约定的“保证条款”。保证制度为保险法上的特殊制度。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保证制度保险人取得解除保险合同或者不承担保险责任的地位。保证制度为保险人控制危险的主要措施之一,其理论基础源自诚实信用原则,其制度逻辑依赖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保险法上的保证,可以保证制度区分为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不论保证的形式如何,保证都构成保险合同的基础,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违反保证,均会导致保险合同失去约束力。
事实上,我国保险法并没有明文规定保证制度,保险实务上也很少使用“保证条款”这样的术语,在保证制度实务上如何解释保险合同约定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合同中的“承诺”是否构成“保证条款”就会成为保险法上的诚实信用原则关注的具体问题。有学者提出:“保证条款的构成,应当满足以下三个要素:(1)保险合同明文约定的一种条款;(2)该条款的内容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行为相关,通常表述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得有保险合同约定的行为;(3)该条款的遵守构成保险合同效力维持或存续的条件,通常表述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违反该条款约定的内容,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或者拒绝给付保险(赔偿)金。保证条款是保险合同中特有的一种限制保险合同约束力的条款。我国保险实务中并不使用‘保证条款这样的术语,但保险合同中约定的诸多限制或者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诸如财产保险合同经常约定的‘被保险人的义务条款),符合上述要素的,应当归入保证条款的范围。”

人际交往的类型理论?

人际交往理论:
1、相互性原则,人际关系的基础是彼此间的相互重视与支持。
2.交换性原则,人际交往是一个社会交换过程。交换原则是个体期待人际交往对自己是有价值的,即在交往过程中的得大于失,至少等于失。人际交往是双方根据自己的价值观进行选择的结果。
3、自我价值保护原则,自我价值保护是一种自我支持倾向的心理活动,其目的是防止自我价值受到否定和贬低.由于自我价值是通过他人评价而确立的。
4、平等原则,在人际交往中总要有一定的付出或投入,交往两方面需要的满足程度必须是平等的,平等是建立人际关系的前提。
5、相容原则,相容是指人际交往中的心理相容,即指人与人之间的融洽关系,与人相处时的容纳、包涵、宽容及忍让。
6、信用原则,信用即指一个人诚实、不欺骗、遵守诺言,从而取得他人的信任。
7、理解原则,理解主要是指体察、了解别人的需要,明了他人言行的动机和意义,并帮助和促成他人合理需要的满足,对他人生活和言行的有价值部分给予鼓励、支持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