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假每天一小时是法律规定吗

哺乳假1小时,规定什么时候休?

哺乳假1小时,规定什么时候休?

哺乳假指女方产假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这个叫做哺乳假,其视作工作时间。哺乳期保护标准: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对于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每班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的哺乳时间。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班2次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如果婴儿满周岁后身体特别虚弱,经医务部门证明,可将哺乳期酌情延长。
如果哺乳期满正值夏季,也可延长1到2个月。

哺乳假是休全天还是一天只有1小时?

四川省产假休30天的纯母乳,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假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安排每天1小时哺乳时间。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哺乳假连休怎么算?

1、女职工产假期满后,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月;
2、哺乳假期间,工资可按本人标准工资的80%发放;
3、对未申请哺乳假的女职工,在婴儿未满一周岁时,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其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
女方产假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这个叫做哺乳假,其视作工作时间。
哺乳假一年(宝宝出生后一年计算),可以享受每天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为1小时。提前一小时下班或晚上班1小时(哺乳假含人工喂养)。
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
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确诊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症状较重,每月可给予公假休息1-2天。
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
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不能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